
中国人民大学新环保法四配套办法2016年度实施评估报告发布
4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召开《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2016年度实施与适用评估报告》成果发布会。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竺效教授领衔课题组发布了《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实施与适用评估报告(2016)》,评估显示,新《环境保护法》四个办法自2015年实施以来,已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且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开始后,首先由竺效教授介绍新《〈环境保护法〉四配套办法实施与适用评估报告(2016)》(简称“《评估报告》”)的研究背景、主要内容和研究结论。《评估报告》基于大数据统计分析和跨学科比较研究等方法,就新《环境保护法》的“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等配套办法2016年的实施情况与适用绩效开展了评估。该报告就2016年四个配套办法的总体实施情况,全国各省区、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和钢铁、电镀、石化等重点行业的适用与实施特点、环境执法与环境质量改善之间的关联关系等,结合各地第二产业增加值、企业违法反弹率、执法信息公开等分析得出的实施效果,全国32个地区实施四个配套办法执法效果排序以及四配套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等进行分析论述。(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