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6)》在京发布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48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

  据了解,该报告核心是集中在“发展”上,主要介绍2016年从中央到地方、从立法到实践,包括学术的各个方面取得的进展。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怀德指出,《报告》是对2016年法治政府宏观情况进行总体梳理和客观描述,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我国的新《行政诉讼法》自20165月开始施行,《报告》对新法热点问题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周年回顾,包括行政审判体质改革的发展、复议机关“双被告”制度的实践情况、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行政协议的审理问题、行政审判的执行情况以及相关条文的理解及适用。

  《报告》指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以来,“立案难”的状况发生了较大改观,法院协调及和解更为理性,原告撤诉率及上诉率均有所下降,行政审批实质化解纠纷的定位更加清晰。

  同时,新法实施中伴随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凸显。《报告》认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虽然基于问题导向,但很多新兴制度在当前仍处在磨合期,还有些制度本身又引发了新的问题,所以亟待制定新的配套措施以推动制度内容的全面实现。

  例如,行政审判机构案多人少现象加剧,四级法院案件数量“倒金字塔”现象日趋严重。实施集中管辖后,案件大量集中到管辖法院,由于立案登记制和集中管辖改革的综合作用,行政案件的数量普遍增加,当前审判人员的力量无法满足现实行政审判工作的需求。

  对此,《报告》建议,当前通过多措并举加快人才培养,保障法官队伍的稳定性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在以相对集中管辖为特征的改革中,通过扩大招收范围的“源头保障”、加强培训和提高薪资水平的“过程性保障”以及合理配置员额指标的“结果性保障”来维护法官队伍的稳定性,具有充分的可行性。

  此外,基于行政复议机关“双被告”制度以及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导致的行政机关应诉压力剧增,以及当事人滥用起诉性和程序性的诉讼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是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一周年以来出现的新情况。

  据了解,《报告》还重点研究了其他5个方面的内容,包括现代城市交通法治状况与未来展望、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行政公益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以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