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大武口区检察院首次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布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王浩林) 为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践行阳光执法、深化检务公开,330日,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员对在办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两名当事人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

  在公开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者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阐述了对此案作出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并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自228日自治区院公诉工作会议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今后将结合案件办理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推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大武口区检察院这一做法,得到了受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肯定,有人大代表指出,公开宣读不起诉决定、公开释法说理、公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外部监督的决心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