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60条职业禁语为检察人员划红线
本报讯(记者时婷婷 通讯员卢志坚 疏银露) 近日,江苏省检察院下发《江苏省检察人员职业禁语》(以下简称《禁语》),“你已经犯了XX罪,现在交代你的犯罪事实”“钱退出来就没事了”……这些不规范的检察用语,将成为全省检察人员的职业禁语。
据了解,《禁语》共60条,分为两大部分六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大部分是履行职务职业禁语,包括接待来访人员职业禁语,讯问、询问职业禁语,出席庭审职业禁语,与律师交往职业禁语,与新闻媒体人员交往职业禁语。第二大部分主要是在社会交往中的职业禁语,如“检察院干什么的,你(们)都不知道,还混什么?”“就是走个形式,给老百姓看看,我们检察院又没有那个能力真解决问题”,等等。《禁语》中规定,同样一条禁语虽然出现在某一个部分,在其他部分也要禁止使用。
牵头负责起草检察人员职业禁语的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唐元高介绍,检察人员职业语言是检察活动的载体之一,是司法办案的必备工具,更是检察官职业思维的体现。检察人员职业语言的规范使用情况,反映司法文明的程度。
唐元高表示,制定职业禁语的目的是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注重履行职务和社会交往两个重点。
据了解,《禁语》下发后,江苏省检察院要求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制定《禁语》的意义,准确把握《禁语》的要求,严格推进《禁语》的执行,自觉养成规范文明使用语言的习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院监察部门也将对《禁语》执行情况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