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该向信用卡全额罚息说不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近日将中国建设银行告上法庭。20163月,李晓东用建行龙卡信用卡消费18000余元,后有69元未还清,然而10天之后竟然产生了300余元的利息。后得知,建行收取信用卡逾期利息的方式是以当月账单的总额来计算,而不是以未清还部分的金额计算。李晓东认为该计息方式明显不公平,相关条款应为无效的格式合同条款,建行应返还向其收取的300余元利息。据了解,该案已于33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所谓信用卡全额罚息,主要指持卡人未全部偿还账单欠款时,应该按照账单全额(既包括欠款部分,也包括已还款部分)为基准计算罚息。如账单为2万元,即便到期后仅差1分钱未还清,也应按照2万元为基准计算罚息,而非按照未偿还的1分钱为基准计算罚息。信用卡全额罚息早已不是新鲜事物,很多人对其公平合理性诟病有加,但很多银行一直执行全额罚息。按说,无论李晓东的诉讼结果如何,监管部门都应及时发声,从公平角度出发,取消信用卡全额罚息。

  全额罚息超出一般人的认知范畴和预见程度,也不符合通常的交易习惯。信用卡全额罚息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和格式合同。虽然市场交易法则讲究契约自由和诚实信用,签订了协议的持卡人就该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市场经济更追求公平正义,处于垄断地位的银行,制订全额罚息这一过分加重持卡人责任的霸王条款,就该被制止。

  当然,银行也有苦衷,信用卡违约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小额违约较多,处理起来费时费力。但对付“老赖”也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采取超出普通人预见能力的全额罚息。如以效力更高的法规形式作出规定,除将逾期不还者列入黑名单外,还可要求其承担全额罚息、违约金、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合理追讨费用,而非绕过法律法规搞“小动作”。

  简而言之,缺乏法律法规授权的信用卡全额罚息不公平不合理。有关部门势必予以规范或清理,一是实行总额控制,无论标准高低,项目繁简,名目多少,违约金或罚息总额不得超过相应标准,如不得超过年利率36%这一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二是明确告知义务,要求银行以显著字体书面告知持卡人各项义务,否则不得主张相关权利。这样才能防止银行店大欺客,让持卡人公平、明白、无忧地体验信用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