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长白破产法沙龙”在吉林大学举行

  本报讯(记者王涵) 近日,由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吉林省高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2期“长白破产法沙龙”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举行。

  沙龙的主题是“破产案件中法官与管理人职责定位与分工”。吉林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广军主持沙龙并讲话,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齐明在闭幕式上作总结发言。来自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三省一区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破产清算行业代表共110余人参加沙龙。

  本期沙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参加人员各抒己见,深入研讨交流,成果丰硕。

  李广军首先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导向支持、司法政策的助力和现阶段破产事业交流平台等三个层面,分析三省一区破产事业的现状。他说,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市场化竞争机制,到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三去、一降、一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全国破产案件重整信息平台,将债务人以及案件文书信息全部公开,破产事业建设已经上升到国家宏观战略高度,宏观政策的支持将推动破产事业的勃兴,真正做到完善市场竞争失败主体有序退出秩序。

  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从成立伊始,就力图搭建三省一区破产专业人士交流平台,经过努力已初见成效,依托“长白破产法沙龙”,共同探讨破产事业未来发展方向,建立破产行业共同体,推进破产案件审理依法进行。

  本期沙龙分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为“法官与管理人的关系”,第二单元为“破产案件处理中的实务问题”,第三单元为“法院和管理人履职的评价标准”。

  吉林省高院民三庭审判长杨迪,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齐明,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中证律师事务所律师隋长征分别主持了3个单元的讨论。三省一区多家法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恒正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吉林中证律师事务所等单位13名专家学者、法官、律师分别发言。三个单元讨论后,与会者进行了自由讨论。

  齐明会长在闭幕式上的总结发言中就法官与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关系等问题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