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2016年综合考核居全国前列

  本报讯(记者田雄 □范涛) 日前,中国法学会2016年度全国省级法学会综合考评结果出炉,湖北省法学会考核分数为93.75,位居全国前列。

  2016年,湖北省法学会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中国法学会的正确指导下,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湖北法学法律人才荟萃、法学研究力量深厚的有利条件,团结和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总体部署,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奋发有为,务实高效,在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法学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学术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实现全覆盖,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果、有影响。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政法委书记王晓东多次批示和鼓励。

  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董永祥批示“继续高位求进”,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兴儒批示“很好”。2017年,湖北省法学会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奋力推动工作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