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静:推进律师业务法定化

  本报讯(记者杜涛欣) 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向两会递交提案,建议推进律师业务法定化。

  彭静认为,纵观我国现阶段律师业务的发展情况来看,依然存在律师业务总体供需不平衡(突出反映为高端法律服务的供不应求和低端法律服务的供过于求)、律师“可以”从事的业务缺乏必要的法律和制度保障等突出问题。

  “现行《律师法》虽然对律师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界定较为宽泛,实践中,一些机构出台了部门性规定来对律师参与非诉业务的范围进行了排斥,另有一些行业和部门还设立了不合理的职业准入制度,通过保护本行业法律服务市场的垄断地位限制律师业务的拓展。”彭静表示,推进律师业务法定化要有系列对策。

  第一,推进律师业务的法定化,固化“遇事找律师”的观念。律师产业的供给并不完全遵循市场规律,而是要受到法律规定的制约,法律如果不规定某一领域或某类市场行为应当需要律师服务,律师产业的供给就无从产生。当前,我国《律师法》虽肯定了律师的法律地位,但是《律师法》却并没有将律师业务全面准确地规定,尤其是律师的“法定”业务范围极其有限。在立法中为律师业务确定一系列基本法律业务的范围,如诉讼、仲裁、法律顾问、证券服务、纳税服务、尽职调查、PPP服务、并购与投融资、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法人涉外海商事案件等必须聘请律师参与,而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议将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服务法定化,以确保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和推进地区经济发展。

  第二,破除妨碍律师业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的逐步改革,我国应逐步打通体制和机制中存在的层层阻力,尤其是应破除阻碍律师业务发展的行业垄断、部门垄断、行政垄断的情形发生。在此方面,政府应当坚持竞争均衡原则,努力纠正和防止因产业实施而带来的垄断和不公平竞争行为。律师行业也应当加强行业自律,避免律师行业内部的垄断和不公平竞争。

  第三,不断创新律师法律服务拓展机制。律师业务的拓展不仅需要法律和制度的配套建设,更需要创新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不断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此外,彭静还建议,建立全国律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以实现更广泛的信息交流和传递,通过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来推进服务的高端化、精尖化;同时利用互联网+模式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律师业务向更宽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