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欣一:建议实行侦查和羁押分离
本报讯(记者李张光) “侦查羁押合一的体制无论是从法理上讲,还是从实践上看都存在着一些问题。”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在两会期间表示,建议实行侦查和羁押分离。
此前,侯欣一就多次呼吁“侦押分离”。侯欣一认为,按照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权限的配置,使得公安部门在行使侦查和预审权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侯欣一表示,近期报道出来的冤假错案,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因为侦查阶段使用了刑讯,导致证据出了问题所致。他认为,公安部门对嫌疑人拥有关押的权力,就可能导致公安部门在侦查案件时不在案件的证据上下功夫,而是动辄就随意传唤、拘留嫌疑人,寄希望于通过预审来获取口供,然后再通过口供去查找犯罪证据。
侯欣一表示,超期羁押根源也与这一体制有着直接关系,近年来,国家虽然加大了对超期羁押现象的治理,情况已有所好转,但并未能从根本上消除,“由于嫌疑人归公安部门看管,其他部门的有效监督难以实现,侦查人员为了案件侦破的需要就可能对嫌疑人采取极端的手段。”
另外,侦押合一也被认为给律师会见造成困难。侯欣一表示,虽然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有权第一时间给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然而现实法律生活中,一些地区的公安部门却往往以各种理由对律师会见被告人进行限制,导致律师会见被告人难。
侯欣一建议,看守所归中立的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公安部门就无法把那些不符合羁押条件的嫌疑人塞给司法行政部门,随意羁押的现象就会减少;公安部门要想提审嫌疑人就必须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司法行政部门为了自身安全的考虑就必须全程派人在场监督,并同时通知被告人的律师一起进行监督,刑讯、超时审讯等现象也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