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三举措推进职务犯罪预防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石浩) 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优势,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构筑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检务环境,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该院与职务犯罪易发领域单位召开预防交流会。相关单位以重点岗位、重点工程预防为切入点,从共建形式创新、警示教育内容创新等方面交流经验,并就今后如何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提高预防讲座互动性。在开展预防讲座时,改变由预防干警单向教育的方式,增设互动环节,深入了解对方单位对预防犯罪以及检察工作的意见要求。
三是突出调查实效,实现预防调查由补救向预警转变。结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逐案走访发案单位,从教育、制度、监管等方面开展调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监督整改落实等形式,协助发案单位健全完善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制约措施,防止再次发生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