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法院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组建团队 落实责任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2月23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自2016年3月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北京法院按照“既要真改、又要平稳”的总体要求,遵循全面启动、全体动员、全员培训、全程思想教育、全方位舆论引导、争取各方面全力支持的“六全”工作法,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一管理,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
北京高院副院长、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安凤德表示,目前,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4项基础改革基本落地,法官事务性工作有所减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更加明晰,院庭长办案渐成常态。
据介绍,在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方面,北京法院科学分配法官员额,合理确定入额条件,严格执行入额程序。经遴选,全市法院产生入额法官2636名,实际入额法官的平均年龄达到40.6岁,平均任职时间11.9年。全市法院一线审判人员增加22%,入额法官的平均年龄、学历水平、任职经历都有所提高,进一步提升了法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此外,北京法院还积极增补了1996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编制,公开向社会招聘近900余名聘用制辅助人员,补充审判力量。
安凤德表示,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北京高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审判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院庭长办案、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权责清单、审委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4个配套文件,推动全市法院按照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办案并承担审判责任。“去年全市法院院庭长共计办案138773件,同比增长52.2%,占结案总数的21.2%。”
北京二中院副院长王金山介绍,二中院组建了44个“审权事权双模运行”审判团队,确保法官将全部精力都用于“坐堂审案”“拍板定案”。
北京三中院副院长刘双玉表示,三中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形成了“快审出效率,精审出效果”的审判格局,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了机制保障。
安凤德还介绍,在其他各项改革中,北京高院制定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确保司法廉洁。同时大力推进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2016年全市法院立案前分流案件68763件,调解成功19046件。
“2016年,全市法院执法办案实现收案增长8.3%,结案增长20.6%、未结案下降2.8%的‘两升一降’良好态势,反映审判质量的核心指标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或同比好转。”安凤德说,“2017年,全市法院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的要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贯彻落实。重点推进规范化建设,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严格司法,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