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鱼峰区司法局法律送进群众家

  本报讯(□傅永新 潘虹) 日前,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开展的“为民办实事”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结束。活动紧紧围绕“宣讲主体多元化、受众层次丰富化,宣讲内容多样化”,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主旨,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了基层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和法治成果。

  “为民办实事”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主题活动,鱼峰区司法局自2014年起已连续开展了三年,累计为群众放映法治电影60场,开展法律宣讲15场,受众人数7万余人。在活动中,鱼峰区司法局坚持法治宣传“三化”原则,注重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中,把法律服务送到基层一线。

  坚持法治宣讲主体多元化。结合不同对象特点,分类别、分层次、分时段,选好选优法治宣讲员,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针对青少年群体,邀请防毒禁毒、未成年保护等方面专家学者展开宣讲。针对辖区居民群众,邀请在婚姻家庭、侵权责任、征地拆迁上具有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进行宣讲。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邀请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坚持宣讲受众层次丰富化。注重宣讲覆盖面,把法治宣传触角延伸到基层的方方面面,注重加强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企业管理者等受教育主体的学习生活需要,有针对性开展“身边法”的学习和宣传。鱼峰区司法局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把社区矫正对象也纳入法治宣讲对象,做到宣讲不留死角,宣传取得成效。

  坚持法治宣讲内容多样化。以群众实际法律需求为标准,内容涉及群众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从《食品安全法》到《物业管理条例》,从《侵权责任法》到《征地拆迁补偿条例》,从法律理论到法律实践,使国家法律法规被群众及时学习、准确运用、更好遵守,不断扩大了辖区群众法律知识面,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基层群众整体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