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检察院“信息化+”全面提升检察工作

  本报讯(记者牟希同 □薛梅 刘明福) “以‘智慧检察’引领提升‘品质检察’,着力破解和补齐影响基层检察院建设中遇到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和短板,‘信息化+检察’为我们开拓了新的视野。”山东省寿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炜说。

  近年来,寿光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加强改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要求,以山东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三项建设”(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在积极探索现代化基层检察院等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2014年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

  针对干警在办案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该院自主研发了一系列管用、实用、干警喜欢用的特色司法办案管理平台,全力打造司法办案新模式,有效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寿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义说,“院里的‘信息化+’真是给咱的办案干警帮了不少忙。”411日,根据潍坊市检察院指定,该院受理了一起受贿案。案件嫌疑人是潍坊某学院二级学院原院长陈某。经陈某供述,他收受了北京某公司负责人廖某的贿赂8000元,然而,廖某交代自己曾给陈某3万元。承办干警想到依法扣押的陈某的手机。于是,手机被送到该院电子物证实验室,果然从数据中发现显示廖某手机号码的短信。廖某:“陈哥,请把账号发给我。”陈某随即回复一串账户号码。廖某:“已转3万。”陈某回复:“谢谢。”简短的对话,锁定了供货商廖某为了顺利供货及通过验收,送给陈某3万元的事实。此案已于66日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这只是该院“信息化+”服务办案的一个缩影。2014年至今,该院利用信息化手段突破的自侦案件占85%以上。

信息化+管理督察

一个APP实现“一键搞定”

  针对以往检务管理中出现的不规范、不透明、效率低,检务督察中发现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情况,寿光市检察院再次把难题交给“信息化小帮手”。该院研发了智能管理系统、“掌上检察院”APP(干警版)和检务督察网络平台,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运作管理模式和以信息化为手段的过程控制模式。

  该院检务督察办公室主任杨光耀说:“在日常检务管理工作中,有时干警拿请假条、派车单等审批时,如果领导外出无法审批,造成不能及时请销假和公务派车等问题,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自从有了‘掌上检察院’这个APP,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了。”随着“掌上检察院”的启用,实现了该院检务管理的掌上办公自动化。

  一方面便利,一方面规范。该院还建立了网上绩效考评机制,全院每月重大工作部署、部门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干警的日工作动态等事项全天候“晒”在检务督察网络平台上,检务督察部门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步督察,督察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现了“网上工作申报、网上进度督导、网上效果评价”,大大调动了干警争先创优的工作积极性,在潍坊市基层检察院年度绩效考核中,该院连续4年名列第一名。

  

信息化+检务公开

立体式服务获点赞

  除了“两微一端”和官方网站的宣传外,该院具有特色的“掌上检察院”APP在开发干警版的同时,也开发了公众版。“掌上检察院”APP(公众版)进一步完善了网上、掌上控申举报、法律咨询、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阅卷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等服务功能,打造了实体、网上、掌上“一体化、一站式、一键通”三位一体民生检察服务平台,既规范了干警的司法行为,又提升了服务效率,让法治服务精准契合群众需求。

  “掌上检察院”将各种新媒体应用和后台业务办理整合在一起,为了防止办理不及时等情况,在各个模块运行时,在各个节点系统会自动将相关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承办人的手机上。

  该院预防科科长王冰对记者说道:“以前从网上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需要干警定期到网上后台进行操作和答复,如果是周末提出预约,要等到周一上班时才能答复。现在只要是用‘掌上检察院’提出查询预约,系统会自动将预约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承办人,承办人同样利用APP随时随地及时答复。”

  从办案取证到内部管理,再到检务公开、服务群众,寿光市检察院将“信息化+”渗透到各个工作环节,在节约办公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干警工作负担的同时,也以科技手段保障了该院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规范化、人性化、透明化。该院检察长孙炜说:“我院将继续完善‘信息中心’职能,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提供更可靠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