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上门开庭 解民忧受好评
本报讯(□董正远 前进)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庭的法官考虑到该庭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被告沈某长年卧病在床不能行走、身体不便等因素,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到沈某的家里开庭。此举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张某和沈某于2010年在苏州打工认识并恋爱,久后登记结婚。婚后几年夫妻感情较好,但好景不长,沈某因多年患有风湿病导致瘫痪,张某为维持生计只能外出打工。由于两人长期两地分居,沈某怀疑张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双方开始频繁争吵,婚姻关系亮起红灯。张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在法官的动员下撤诉,但1年来,双方没有任何联系,夫妻感情未得到改善和修复。
承办法官考虑到沈某的实际情况,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其家里。经过1个多小时的开庭审理,在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后,法官确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遂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当庭判决准予张某和沈某离婚,二人均当场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