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检察院把握“阳光检察” 完善案件信息公开

    本报讯(□石浩)  新年伊始,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三个增强”意识,不断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提高承办人对案件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该院通过向各内设机构发送案件信息公开通报等举措,使承办人牢固树立案件信息公开是办案必经程序的思想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检务公开力度。

    通过对各部门分工进行细化,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联系沟通,指定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通过流程监控对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及时督促办案部门公开。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搭建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多种公开形式的优势,形成组合拳,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案件信息,保障案件相关人员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