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县司法局建立司法行政救助跟踪回访制度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周贵宝)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贵州省黔西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行政救助跟踪回访制度。近日,贵州省黔西县司法局局长梁先林一行对司法救助对象王某某一家进行跟踪回访。

    司法行政救助跟踪回访制度具有“三个有利于”的作用。一是有利于总结工作经验。由于司法行政救助工作起步晚,救助工作在不断摸索中前进,工作人员可以在跟踪回访过程中倾听受助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善工作质量,为受助对象提供更加便民、高效的救助服务。二是有利于探索工作途径。在回访过程中尝试司法救助资金先行给付绿色通道,协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民政救助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救助体系,并探索打通社会救助渠道。三是有利于发挥工作效果。跟踪回访提高了司法行政救助公众知晓率,使受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据悉,跟踪回访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以实地走访为主,电话征询等多种形式为辅,向受助对象了解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及受困对象现阶段存在的困难,视其情况提供后续性服务。回访内容涉及救助工作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的廉洁自律、履行职责情况等多方面内容,对跟踪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力争将司法行政救助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黔西县司法局自2016年开展司法行政救助工作以来,现已办结各类救助案件11件,共给予司法救助金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