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四级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名单公布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全国检察机关新闻发言人名单和办公电话。信息显示,目前全国四级检察机关3662个检察院全部设立新闻发言人,每个检察院一般设立12名新闻发言人,全国检察机关共设立新闻发言人4473名,近七成新闻发言人由各级检察院领导担任,57名检察长亲自担任所在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据了解,最高检设立2名新闻发言人,32个地方省级检察院共设立63名新闻发言人,400个市级检察院共设立594名新闻发言人,3229个基层检察院共设立3814名新闻发言人。全国3123名新闻发言人中,各级检察院领导占发言人总数的69.8%。其中,省级检察院26名、市级检察院341名、县级检察院2756名。57名检察长亲自担任所在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分布在21个省份中。吉林、河南、贵州三省省级检察院分别由常务副检察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全国四级检察院由办公室负责人、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的,分别为436名、258名、266名。

  据悉,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检先后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新闻发布工作。2016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新闻发布活动2024场,其中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围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健康中国建设、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等主题,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