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聚焦用法治为环保护航

  本报讯(记者时婷婷 通讯员纪潇雅)  近日,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环境司法高层论坛”在江苏淮安举行。江苏省法学会党组书记石为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淮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赵洪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斌,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兼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小冰及来自省法院系统、部分高校的近百名代表、学者、专家出席了本次活动。

  开幕式上,江苏省法学会党组书记石为斌,淮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洪权致辞。

  赵洪权指出,近年来,淮安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支撑和保障,积极以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石为斌则表达了江苏省法学会对开展生态法学研究的肯定与支持。

  随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晋海,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侍刚,江苏省高院环资庭庭长刘建功等分别围绕环境公益诉讼、复合污染侵权等内容进行了报告。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鸿志、江苏高院环资庭庭长陈迎对报告进行相应点评。

  在专题报告环节中,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陈红梅等12位来自理论和实践界的专家学者就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现状等专题进行详实的报告。最后,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教授王树义就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做主题报告。

  闭幕式上,河海大学教授晋海表示,本次会议可以总结为“高富美”,即水平高、内容丰富、表达美,为生态环境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交流平台。同时,刘小冰院长在对专家学者表示诚挚感谢的同时,更表达了对未来生态环境研究发展的热切期盼,希望各界可以继续关注生态环境问题,在2017年有更多的研究成果。

  据了解,此次活动,由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