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实现县级法学会组织全覆盖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截至20161215日,浙江省宁波市尚未成立法学会的8个区县(市)全部组建完毕,圆满完成年底前实现宁波市县级法学会组织全覆盖的既定目标。

  宁波市有10个县(市)区。今年以来,宁波市坚持把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和浙政法发〔201614号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扎实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宁波市法学会认真分析全市法学会建设工作现状、存在困难和问题,明确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推进思路,制定科学详尽的工作方案和举措。

  去年3月中旬,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到宁波市法学会调研,就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文件精神,加快县(市、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地解决法学会工作保障和人才资源依托,以及新形势下县级法学会的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月底,宁波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蒉开波在全市县(市)区政法委主持工作书记会议上作动员,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并提出了年内实现全覆盖的目标;同时由宁波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并把县级法学会建设纳入年度县级党委政法委工作目标考核,明确标准,细化分值,确保县级法学会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地稳步推进。

  宁波市法学会在认真学习先行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整理制定了颇具可操作性的“县级法学会建设流程指引”供各地参考借鉴。宁波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陶琳带队先后赴余姚、慈溪、北仑、宁海等地调研,就如何推动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积极商请对接有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各地组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01611月,宁波市各地换届领导班子到位,宁波市法学会抓住这个机遇,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余红艺在市委政法委书记会议上对年内完成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市法学会及时跟进,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要求。在这次推进会上,宁波市8个未建法学会的区县(市)筹建工作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前期工作情况,包括机构性质确定、法学会领导班子人选建议、个人及团体会员发动、成立大会意向时间及召开方案拟定、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情况,交流了经验做法,畅谈了心得体会。

  截至1215日,全市尚未成立法学会的8个区县(市)全部收到批复文件,除北仑区法学会性质明确为社会团体外,其余7家均为群众团体。1215日,奉化率先召开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象山、宁海、余姚、慈溪、江北也相继召开大会,选举产生各自学会领导班子。

  陶琳告诉本社记者,宁波市法学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建成县级法学会为契机,不断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因地制宜,灵活创新,积极推进县级法学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