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互联网经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论坛在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周頔) 近日,由中国消费者保护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消法研究会)主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学》杂志承办的“中国消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互联网经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论坛”在京召开。

研究会十年发展

为消法建言献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在讲话中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该法的颁布与施行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经营者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法研究会作为中国法学会所属的一个实践性强、活动丰富、富有特色的研究会,成立10年来,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们在理论研究、立法完善、司法实践、普法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任海泉指出,消法研究会已经成为一支推动消费者法学研究和消费者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他强调,消法研究会未来的发展要始终如一地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要以问题为导向,适应新的消费形势,不断探索前沿问题,积极建设消法领域的高端智库;要积极筹备好研究会的换届工作;要全力办好学术年会,也要积极打造品牌论坛,进一步提升研究会组织开展学术活动的能力、质量和效果。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在总结研究会工作时谈到,消法研究会自20061228日成立至今已有10年,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放在首位,积极为立法、司法解释建言献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组织评选10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的优秀著作、论文成果;捕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的前沿问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按照研究会章程设立3·15论坛,搭建消法研究平台;发布3·15案(事)例,以案说法,弘扬3·15消费维权正能量;设立消法研究会基地和成立全国消费者法学会联谊会,加强沟通联系;设立3·15志愿专家团队,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研究会文件管理,优化内部机制;加强对外交流,与日本、韩国消费者法学会签订了合作研究消费者法的协议,针对热点问题联合召开国际研讨会。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中,消法多次组织专题研讨会进行论证,并向全国人大立法机关反映,很多建议被采纳;在《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中,消法研究会召开研讨会,提出修改建议,引起全国人大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视;《民法通则》制定30周年期间,消法研究会组织专家对民法典编纂进行论证,并形成专家意见;消法研究会还召开公益诉讼会议,支持浙江消保委对铁路公司提出的公益诉讼,督促中国铁路总公司进行改进。

互联网经济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待加强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消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李国光在讲话中谈道,10年前在以实体经济为主的年代里,消法研究会在维权打假的氛围中成立,中国法学会对于消法研究会寄予了很大的期望,消法研究会也为推动消费者法学研究和保护事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如今走到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新产业结构的时代,消法研究会应该继续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作为,为创造公平合理的法治市场环境而奋斗。

  他谈道,我国互联网经济存在网络商品经营监管薄弱、网络欺诈盛行、网络传销与非法直销扩张、非法销售违禁走私物品、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市场准入审核机制不够规范、网络消费交易维权困难等诸多问题。

  李国光指出,要切实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就必须加大对互联网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面对网络消费侵权,消费者要提高维权和举证的意识,人民法院也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消费者保护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面对网络消费合同的不规范与格式条款,应通过多种方式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保护;面对网购账户的安全问题,应在立法层面对其进行规范,并加大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在致辞中表示,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网络消费已成为不可忽视的一种消费形式。由于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无地域性、开放性等特点,实践中消费者会遇到很多问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促进网络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营造繁荣、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中国消法研究会及时组织对互联网经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对于实现创新驱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消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提出,当今时代既是互联网时代,也是法治时代,公平公正的法律秩序是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因此,互联网市场不应成为法外之地,失信之地。为进一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激活互联网推进生产力进步的驱动力,促进消费者友好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消费者福祉,必须打造多赢共享、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消费者友好型现代互联网市场生态环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建立健全互联网协同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互联网市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他认为,应打造消费者友好型互联网生态环境,需要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去全面深化改革,理顺有形的政府之手和无形的市场之手之间的关系。同时提升“互联网+经济”的诚信度,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要提升诚信、维权的收益和违法成本,降低诚信、维权的成本和违法的收益。与此同时,还要提升经济全球治理格局当中的话语权和领导力。

与会者畅谈互联网

与消费者保护

  消法研究会副会长曹三明指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呈现病毒式扩张,庞大的移动电话用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成为电信网络黑色产业违法犯罪的对象,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他从网络诈骗的特征、个人信息是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必要条件、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途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的概念与侵害个人信息保护权的主要情形及其危害性、预防网络诈骗与保护个人信息的途径和建议等五个方面对网络诈骗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进行了分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表示,跨境电商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的问题较多,主要有信息收集、使用及跨境流动问题,跨境支付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消费者反悔权的实现问题,货物风险转移规则不同的问题,税收的问题,商品质量追溯及退换货问题,假货问题,信用评价问题,商品检验检疫问题,管辖权、准据法的认定困难,调查取证和纠纷解决困难等等。她主要从跨境电商平台履行法律责任和跨境销售商品的电商企业履行法律责任两方面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常见形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责任进行了分析。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谈道,目前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消费维权中被起诉的状况屡有发生,说明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互联网经济中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目前在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标的物主要有三大类:商品、服务和资金。他认为,针对不同标的物的网络交易,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义务实际上存在很大的区别,既不能把交易平台的注意义务搞得太重,也不能让交易平台成为法外之地。他认为应该综合考虑消保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对平台民事责任进行确定。

  此外,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作了题为《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作了题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言,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针对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有关电商投诉热点进行了分析点评。不少专家学者围绕互联网经济模式与消费者权益、互联网经营者与消费者权益纠纷解决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据了解,论坛共收到全国各地110余篇专业论文,来自全国的专家学者近200余人参加论坛,安排22位专家学者作了精彩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