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成功化解社区服刑人员债务纠纷

  本报讯(记者周泓伯 □乔元 □王培红) 近日,新疆兵团第十师北屯幸福社区司法所接待了因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处缓刑的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来司法所报到完后,杨某便拿出一张借条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我遇到了难办的事情,你们能不能帮助解决?”     

  原来20157月,在杨某承包工程的工地上,因哈族朋友依拉哈木(化名)有急事需要用钱便向杨某提出借款3万元,并写下借条答应1个月内还钱,到了还款期限,杨某多次打电话催要,依拉哈木光说给就是见不到人。杨某明确表示,虽然自己被判了刑,但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是一定要拿回来的。

  司法所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后,为了防止杨某重新犯罪,工作人员对杨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并主动向杨某提出由司法所介入调解的建议。司法所通过多次打电话最终联系到了依拉哈木,将他约到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给他摆事实讲道理进行了劝说。最终,在司法所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司法所主动为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减少其后顾之忧,有利于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安心改造。同时司法所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职能为社区服刑人员排忧解难,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