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阳“法治副校长”变“任命制”为“选任制”

  本报讯(记者姬先锋 通讯员张然) “我一定会珍惜通过师生选拔担任法治副校长这一荣誉和机会,力争做到普法更加接地气、宣传更加精准。”日前,刚宣布成为陈州高中法治副校长的河南省淮阳县检察干警孙新德说。如今,该县300多所中小学都有了由政法干警担任的“法治副校长”。

  过去,该县政法干警担任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由各公检法主管领导任命,往往因任职干警工作繁忙,缺乏激励机制和荣誉感,致使“法治副校长”一职形同虚设。为改变此现状,2015年年初,由“任命制”改为“选任制”,即干警能否成为学校法治副校长,通过授课质量由师生说了算。

  20133月,该县出台《政法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若干实施细则》后,随即实施这一创新机制。台上干警通过普法宣传试讲,台下师生现场公开打分。只有师生比较欢迎与认可的政法干警,学校方可下法治副校长聘书,县政法委再任命。

  该县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张豪去年3月在淮阳中学经激烈角逐,师生现场打分,因分数最高而被聘为法治副校长。他说:“我备这堂法治课,花费两个礼拜。其间,还专门找师生进行小范围内试讲试听,生怕课备不好、讲不好落选,脸面挂不住。”

  据该县政法委领导介绍,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干警一年一选任,一年一任命,且一年内需讲法治课不少于4次,每次讲课由师生现场打分,作为明年是否继续留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该县还把法治副校长讲课质量、师生打分情况一并存入干警个人档案,作为年终立功授奖条件之一。去年,该县被选任的48名法治副校长中有15人立功授奖。

  “创新驱动既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为平安淮阳建设打下良好基础。‘任命制’到‘选任制’,可谓搅活了法治副校长的一池春水。”该县县委书记马明超说。

  据统计,该县300多所中小学近两年通过普法宣传,师生犯罪率直线下降。去年一年,仅有3名同学涉嫌犯轻伤害罪,经社会调查与调解,案案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