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拍卖假包伤害法治公信力
刚挂出5小时,即有超过2000次围观、3次出价,商品价格由350元上涨至450元。记者注意到,12月20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司法网拍”上挂出的拍卖物品“扣押杜晓琴高仿LV包一个”,引发网友关注。明知该物品是“高仿”的假货,法院可以进行拍卖吗?对此,宜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称,该物品在拍卖时已标注“高仿”,因此不存在欺骗。
法院拍卖也需严格遵循诚实守信和依法依规的法治底线,而首当其冲的就是要确保拍卖标的物的货真价实。标注“高仿”和竞价网卖的确契合了公开透明的处置原则,但明知是“假货”却还要放任其流向市场的行为,却难掩其售假侵权的违法属性。
诚然,“高仿”LV包并非假烟、假酒、假药之类的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不会因为食用而对身体健康产生某种伤害,且物品本身也具有销毁浪费、弃置可惜的使用性价值。宜阳县法院将其拍卖换钱似乎不无道理。但有道理并不等于合法规。作为以铲除邪恶、伸张正义为天职的人民法院,理当带头敬畏法律和践行法治,而不能以“利”悖法、以“理”害法。
品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销售信誉,也是生产厂家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尽管宜阳县法院已清晰标出拍卖LV包的“高仿”字样,不存在对消费者的“欺骗”情况,但“知假售假”无异于对假冒行为的默许与纵容,也有伤厂家的企业形象与品牌信誉,同样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在国人的认知常识里,法院当为打假惩恶、彰扬法治的正义化身和践法标杆。面对假冒伪劣充斥市场、屡禁不绝的严峻现实,发现有假冒、侵权之嫌的高仿LV包,理当协调工商管理部门,抓住假货线索,追查制假源头,维护市场秩序和品牌信誉,而并非事不关己、心安理得地知假售假。毕竟高仿LV包不可能是为杜晓琴量身定做的“孤本”,有“一个”就有可能有“一批”。
退一步讲,即便是宜阳县法院就事论事地拍卖“高仿”包,也当满足我国《拍卖法》和国家质监局《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列举有关假冒产品的相关“条件”,即“消除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印记和合格证明”,也就是说,法院拍卖前应对高仿LV包进行技术化处理,隐去被假冒品牌标识的“身份”信息,撇清与LV厂家的关联,否则就只能依规销毁。
拍卖需“保真”,司法更当带头“守法”。有悖法规、有违公平、有伤品牌的假货拍卖不要也罢。前不久黄山市纪委组织拍卖罚没茅台酒,因“不保真”而遭质疑并被叫停就是前车之鉴。莫让拍卖“高仿”包伤害到法院形象和法治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