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法学会抓机遇促推县级法学会建设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随着浙江省宁波市区县级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基本到位,浙江省宁波市法学会近日召开会议,及时跟进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推进工作,要求落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浙江省法学会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机遇,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推进速度,确保年底前实现宁波市县级法学会组织全覆盖的既定目标。
在这次推进会上,宁波市海曙、江北、北仑、奉化区等8个未建法学会的区县(市)筹建工作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前期工作情况,包括机构性质确定、法学会领导班子人选建议、个人及团体会员发动、成立大会意向时间及召开方案拟定、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情况,交流了经验做法,畅谈了心得体会。
宁波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陶琳对各地筹建工作进行了逐一询问和指导,对北仑区和象山县的工作进展予以肯定。陶琳就如何在关键阶段完成全市县级法学会组织全覆盖目标,要求未建法学会的各地把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年内组建成立。会后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抓紧落实会议要求,特别是工作启动较晚、进展较慢的区县(市),要克服畏难情绪和等要靠心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学习先行地区经验,把握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加快推进速度,抓紧落实县级法学会建设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确保年底前实现宁波市县级法学会组织全覆盖的既定目标。
陶琳指出,要抓紧明确机构性质,积极商请对接相关部门,争取工作最大支持。要根据宁波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意见》(甬政法发〔2016〕14号)要求,做好会长和其他会领导人选的建议和报批等相关手续,选好配好领导班子。要尽快确定大会成立时间和成立方案,会议要简洁高效,规范有序,必要时,宁波市法学会将组织学习观摩。各地要因地制宜,各显神通,挖掘潜力,着力解决人财物保障,推动县级法学会工作良性运转。通过聘用政法部门退居二线的有一定影响的热心老同志及招聘合同制人员等多种途径,选配好专(兼)职工作人员。争取法学会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努力达到“有人员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的基本要求,逐步向“有人员机制保障、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的目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