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暨颁奖典礼在京举行

  本报讯(记者周頔) 日前,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暨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10个项目获得了“中国法治政府奖”,15个项目获得提名奖。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制协调司原司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青峰,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于川,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安,广州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皞等出席活动。

  张苏军指出,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的大背景下,举办“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格外有意义。评选通过总结各级、各地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优秀做法和创新创举并给予表彰,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引领、示范效应,对于实现《纲要》规定的各项目标有着很大推进作用。

  张苏军谈道,“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不仅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也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活动能够有效地促进理论和实践的融通,为学术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材料,促进学术研究向纵深发展。中国法学会支持这样的工作,也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够多多开展,给学术研究提供丰富的养料。

  据了解,“中国法治政府奖”是中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中国法治政府奖”旨在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评价、推广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成果,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中国法治政府奖”自2010年设立以来,历经四届评选,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本届“中国法治政府奖”首次将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纳入申报主体范围。自今年3月份启动接受申报以来,活动组委会共收到了55家单位申报的66个项目,申报单位在地域上覆盖全国19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在层级上涵盖国家部委至县级的多个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本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委会由来自理论界、实务界、媒体界的17位领导和专家组成。25个入围项目申报单位的100余名代表和30多家新闻媒体出席了颁奖典礼。

  评选现场,25家入围单位依次展示了申报项目,通过代表陈述、播放视频或PPT等方式对各参评项目进行了生动的介绍。陈述环节结束后,评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入围项目进行评选。

  最终,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社区协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新探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构建法治政府新格局——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实践”、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挥跨区法院独特优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10个项目获得本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构建‘县域善治’体系——浙江省嘉善县实施全国首个简政优权综合改革”等15个项目获得“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