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维护党章宪法权威”主题报告会在京举行

  由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联合主办的“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维护党章宪法权威”主题报告会于12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在京举行。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学部委员李林出席会议并作主题报告,北京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谢超主持会议。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的核心成果就是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大反腐力度、建设廉洁政治的新观念新思想新要求,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加强党中央权威,纯洁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保证执政党令行禁止都做了非常周密的制度安排。对于全面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保证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如期完成,如期建成小康社会以及推进宪法实施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会提出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的要求,围绕着“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突出强调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国家繁荣富强的“领导核心”,党中央是全党的“政治核心”,“习近平同志”是党中央的“核心”。以维护“核心”为使命,全会提出,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张苏军指出,认真学习和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工作,并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宪法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必要的制度基础。

  张苏军强调,从全会公报所披露的全面从严治党的信息来看,除了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体系建设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来保证依规治党之外,更重要的是执政党要切实通过宪法和法律来治国理政。全会公报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张苏军指出,要全面从严治党,除了应当依据宪法和法律来约束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行为之外,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也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适时作出相应修改,并以此来不断健全和完善宪法制度。

  李林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辩证统一”为主题作了主题报告。

  李林表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因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全面依法治国也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是对新形势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新认识。

  来自北京市法学会、首都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单位的专家学者、全国多地地方代表等80余人参加了本次主题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