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检察院狠抓教育培训促素质能力提升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石浩) 近年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司法为目标,狠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该院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指导工作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学党章、守纪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树正气、转作风、保发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等多项教育活动,组织干警重点学习《党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统一干警的思想和行动。

  坚持传统学习与新型学习形式相结合,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观看教育纪录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等,创新提出了周计划、月总结、季分析业绩展示制度,制定了“一周一案一析一评”和“每周一人,每人一讲”等机制,促进干警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坚持紧紧围绕核心业务工作,加大对业务部门干警的培训力度,采取观摩庭审活动、业务竞赛、业务知识考试等形式,培养检察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项培训学习,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培训,开展业务专题讲座,现场答疑释惑,解决干警的实务困惑。坚持把青年干警培养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青年干警健康成长。

  坚持把抓干警教育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研究制定教育培训制度、干警培养方案,用制度保障培训的开展。同时,创新培训形式,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结合,研究制定青年干警“导师制”,充分发挥老干警对新干警的“传帮带”机制。完善干警的考核考评机制,激励督促干警以培训为依托,全面提升综合能力和水平。不定期地对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对教育培训工作及重点培训项目实行评估,及时通报检查、评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