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政务诚信助推社会诚信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是加强政务诚信,强调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规范、有序的“基石”,无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公民个人,诚信都是不可或缺的另一张“身份证”。近年来,通过强化文明道德建设,诚信正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为人处事的“座右铭”,但要看到信用缺失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
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政府率先垂范尤为重要。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我国信用建设主要分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很显然政务诚信是“风向标”,政府及公务员以身作则讲信用,才能给社会诚信、公民诚信、企业诚信树立旗帜、标杆和镜子,用政务诚信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当务之急,各级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应带头讲诚信、做表率。
推进诚信建设离不开法制,要通过健全法纪和制度,使那些言而无信的人不敢做、做不成坑蒙拐骗的事;通过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把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的个人或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他们的经济活动和消费行为,让其“品尝”失信的成本代价,真正发挥信用扬善惩“恶”,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