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检察院“走家串户”预防扶贫资金领域职务犯罪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马学娇) 近期,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抽调参加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小组人员,深入陶乐镇庙庙湖村农户家中了解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2016年4月,该院根据上级院要求制定《关于开展在扶贫领域集中整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经过前期缜密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分析,通过“走家串户”核实扶贫资金是否足额按时发放、扶贫资金的发放形式、互助社的运营方式、农村基础建设资金去向等问题。
该院通过案件剖析讲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政策宣传、走村入户等形式,以树立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意识,强化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立联系沟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机制,严肃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等工作措施全方位建立健全预防体系,保障扶贫领域资金安全,预防再次出现“苍蝇”害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