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检察院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石浩) 近年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和常态化。
加强管理,提高查询效率。该院安排专人作为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管理员,负责查询系统的录入、受理查询等工作,配备了查询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查询办公硬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官方网站和服务热线向查询人一次性告知查询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该院受理的查询范围,把“热情、高效、优质”的服务作为查询工作的宗旨,坚持随到随查,做到当天向查询单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高了查询效率,为申请人缩短查询时间。
规范数据库信息录入和采集。在原有已录入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将今年以来该院立案侦查并经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等犯罪信息资料,详细准确地录入行贿犯罪档案数据库,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依据。
提升查询效果,开展跟踪预防。通过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该院将督促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置,将处置结果在30日内反馈,进行登记备案,限其在一定的期间内不准进入相关领域;对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开展预防警示教育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