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医院下达创收指标关键在执行

  广东省近日出台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要求,到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以上,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从法律的角度看,患者到医院看病,实际上与医院之间达成了消费合同关系。既然是合同关系,双方就应该遵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基本原则。医院下达创收指标,医生开大检查单、大处方,口服药能治病的也要给患者输液,便宜药能治病的也要用贵药,门诊能治病的也要让患者住院,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透支了医患信任,显然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

  医院给医生下达创收指标,本身也说明医院存在问题。热衷创收的医院即便依靠过度医疗忽悠患者捞取了蝇头小利,但是这样眼中只有利益的医院,不但会加大公众的怀疑空间,伤害医院公信力,更是在自掘坟墓,自绝于市场。

  谴责归谴责,在逐利思维渗透到医疗行业的大背景下,指望医院自觉革除创收积弊,自觉放弃过度医疗,少从患者身上揩油并不现实。对无良医院显然不能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而需要有关部门用法律制度手术刀进行解剖。我认为,某些医院之所以给医生设定创收指标,除了利益作祟以外,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医疗投入不足,自负盈亏的医院被默许了以药养医等创收政策,而监管体制又不健全,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存在利益关联,医院违规成本太低,才导致医院和医生医疗行为扭曲,昧着良心创收。

  公立医院是政府投资的民生项目,带有公益色彩,不同于普通的市场经济体。政府确实应该对公立医院加强监管,避免其公益色彩蜕变。从这个角度讲,我要为广东省严禁医院给医生下创收指标点赞。但是,相关配套措施应该同步跟进。这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明确处罚罚则,规范医院医疗行为,对违规下创收指标的医院与过度医疗的医生严格问责、严厉处罚,还要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让医院形成违规对己不利,过度医疗要付出代价的经营理念,借监管留住滑坡的医德。另一方面,医改政策应加大对医院的投入与补偿力度,减少公立医院对医疗创收的依赖,打开医疗体制缺口。此外,卫计部门还要改革医院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引导医生从违规牟利向凭医疗技术和温馨服务获取报酬方面转变,重建医患信任,实现医患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