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公众开放日展示司改成果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举办了公众开放日活动,当日活动以“走进二巡·感受司法的温度”为主题,向社会公众介绍第二巡回法庭设立以来的工作情况,解析巡回法庭的作用、意义以及司法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介绍,第二巡回法庭自2015131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较好地发挥了司法改革“排头兵”“试验田”的作用。去年22日正式办公到今年930日,全庭共受理案件1783件,审结1583件。2015全年结案率92.47%2016年截至目前结案率79.45%。人均审结案件131.92件(12人),人均参与审理案件298件,每个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5.8天。从案件来源看,辽宁省1015件,占比56.93%;黑龙江省411件,占比23.05%;吉林省357件,占比20.02%

  由于第二巡回法庭设立地点为沈阳市,始终面临东北三省的涉诉信访压力。法庭在审理案件的同时,也在化解信访矛盾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胡云腾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的要着力把东北三省的涉诉信访化解在当地的工作目标,巡回法庭从开门办公开始,即决心向社会发出依法、依理处理信访问题的明确信号,绝不牺牲法治规则换平安。明确规定接访标准,建立导诉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主动提起再审。这样做不仅能够树立法庭的权威,更能促进群众树立法治意识,特别是程序意识。

  据了解,法庭正式办公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46570人,登记案件13970件,其中辽宁省10136件,占比72.56%;吉林省占比14.45%;黑龙江占比12.97%。第二巡回法庭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来访量从第一天的1000多人次已经降至目前日均不足百人次,整体走势平稳且呈下降趋势。

  胡云腾指出,第二巡回法庭自设立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设了“巡回点制度”。即结合巡回区案件数量、涉诉信访、交通条件以及地域分布等综合情况,巡回区各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确定了哈尔滨、长春、大连等市共11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巡回法庭巡回点,为此还专门制定了《第二巡回法庭巡回审判工作办法(试行)》。截至2016930日,法庭已开展巡回审判活动394次,累计参与1240人次,累计工作602天。实践证明,巡回点的设立,进一步发挥了巡回法庭作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的便民利民作用,巡回点已经成为巡回法庭在东北的一张名片,巡回法庭及巡回点的设立亦被人民网评为201510项便民举措之一。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具体要求,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是巡回法庭的重要职责。截至2016930日,第二巡回法庭以当事人不在同一省份为标准,受理跨省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共计249件,占全庭受理的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17.82%,其中纠错改判案件37件,消除了地方干预、遏制了地方保护,树立了良好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