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

  本报讯(记者王萍□范雪慧)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暨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入遴选阶段。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张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自治区政协委员、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薄晓出席会议。

  会议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郭红主持。会议宣读了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向各位委员颁发了聘书。

  熊选国在讲话中指出,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重要基石,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区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熊选国要求,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全体委员要尽快熟悉掌握遴选惩戒工作的规则、要求和流程,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遴选惩戒工作的研究,及时跟进了解当前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和群众诉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围绕遴选和惩戒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具体操作流程,服务改革工作,实现良性发展。要加强对遴选惩戒关键环节监督,确保公正性,提高公信力,充分展示改革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