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多措并举 培养年轻干警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马淑艳) 为进一步创新培养机制,加大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切实提高青年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宁夏石嘴市大武口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导师培养制度,充分发挥优秀干警的“传、帮、带”作用。建立“青年干警成长档案”、探索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2013年以来,该院先后有5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区检察业务专家”“全区青年检察人才”“全区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15项,12名青年干警被提拔为检察员。

  建立导师培养制度。挑选精兵强将,组建“导师人才库”。各科室推荐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业务骨干为导师;签订导师培养协议。针对近年来新进青年干警的实际情况,确定35岁以下年轻干警为培养对象。在征求导师和青年干警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确定双方师生关系,签订《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协议》,导师结合培养对象自身素质,重点从检察官职业操守、案件办理及事实证据把握能力、法律文书及文字材料写作能力方面进行理论指导。定期为培养对象布置学习内容,留足作业,并且与培养对象交流谈心,把握学习情况,掌握思想动态。

  建立“青年干警成长档案”。一人一档,对干警办事办案能力、执法执纪情况和综合素质提升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构建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由检委会办公室制定《青年干警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实施意见》,青年干警通过列席检委会不仅拓宽了视野和思维,提高了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案情分析、应变处事、执法办案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