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公安机关全面推动一村(社区)一警运行机制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为有效解决农村(社区)警务工作点多面广、基层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公安工作发展根基,不断增强基层公安机关防范、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能力,今年以来,宁夏公安厅以警务机制改革为契机,突出社区警务管长远、打基础的战略地位,把全面推动“一村(社区)一警”警务运行机制作为深化“平安宁夏”建设、提升新时期社会治理能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基础工程,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的农村(社区)治安防控新格局。
立足社区警务
夯实公安工作基础
“一村(社区)一警”警务机制是公安基层警务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宁夏公安厅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一村(社区)一警”警务运行机制,着力破解发展难题,补齐工作短板,夯实公安工作发展根基。一是厘清职责边界,推动社区警务工作专业化。推行“一村(社区)一警”警务运行机制,把社区警力真正沉到基层社区,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参与基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了以驻村(社区)民警为主导、农村(社区)干部和辅助力量为纽带、广大村民居民为支撑的基层警务工作格局。二是实行划片包干,构建社区治安治理网格化。研究出台《宁夏公安机关社区警务工作规范》,将全区530个城镇社区和2260个行政村划分为599个警务区,建成455个警务室,配备城乡社区专职民警747人,占派出所民警数的37.1%,逐步实现了农村(社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全覆盖。三是落实专职化要求,实行社区民警职责标准化。按照社区民警专职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全职承担实有人口管理、信息搜集掌握、维护治安秩序、组织安全防范和服务群众五项工作职责。
因地制宜
推动一村(社区)一警全覆盖
按照厅党委的总体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本地发展环境、治安状况和地理条件,因地制宜推动“一村(社区)一警”警务机制改革,促进社区民警履职归位、社区警务工作全覆盖,确保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牢固。落实“1+N”模式,构建多功能社区警务实体;探索警务辅助机制,做强专业治安辅助力量;实行机关民警包村,推动全警参与社区警务;打造“村警联建”模式,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搭建社区微信矩阵,延伸社区警务工作触角。
围绕提升社区警务效能
强化保障建设
按照高标准规划当前、规范化谋求长远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努力实现“一村(社区)一警”警务运行模式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建立机关警力下社区工作机制。按照不少于机关民警总数20%的比例,从区、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下派民警到基层工作2年,已抽调369名机关警力到基层工作,派出所总警力增加了15.5%。二是落实待遇保障倾斜基层机制。为社区民警每月落实500元生活补贴和200到600元的乡镇补贴;对在社区工作满三年、成绩突出的社区民警优先提拔使用。三是完善社区警务督导考核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区市县三级督导检查机制和领导联系指导机制,制定了《“一村(社区)一警”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纳入“一网考”和派出所等级评定考评内容,落实周考评、月考核、季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一村(社区)一警”工作的顺利贯彻实施。
自“一村(社区)一警”警务机制运行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反恐维稳、打击犯罪等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