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成信用卡诈骗最主要情形

——北京市二中院召开信用卡犯罪案件新闻通报会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年来,随着信用卡的广泛使用,涉及信用卡的刑事案件特别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呈上升趋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近年审理的信用卡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920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对上述情况进行通报,以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依法保护银行及持卡人合法权益,防范相关法律风险。

  据北京市二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杨子良介绍,2014年、2015年及20161月至8月,该院先后审理此类案件22件、19件及15件,均为二审刑事案件,案件数量基本平稳。此类案件涉及的罪名分别为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伪造金融票证罪,其中,信用卡诈骗案数量最多,为52件,占信用卡犯罪案件总数的92.9%

  据分析,该院审理的此类案件涉及农民工及无业人员比重大,其中外地进京务工人员占60.3%,以农民工和无业人员为主,在有职业身份的人员中,公司从业人员占绝大多数,职业多不稳定。

  杨子良告诉记者,这类案件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多发,具体表现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另外,这些案件具有单独实施犯罪情况突出、犯罪数额集中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范畴及被告人量刑均在10年以下等特点。

  从审判实践看,持卡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主观好逸恶劳、收入来源不定、经营出现问题。同时,银行申领审查不严、用卡监管不力、信息共享不畅等为犯罪埋下隐患。在此基础上,二中院建议持卡人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保障信用卡安全,理性适度办卡用卡,及时按额还款;建议银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审查监控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障用卡安全降低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