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发布审判白皮书“八项创新”助力金融市场发展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随着经济发展,金融创新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源动力,借款融资呈现多样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频发。831日,北京四中院对2014年至今年上半年北京市范围内大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发布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在总结相关案件审判经验、剖析金融纠纷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对金融市场良性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据北京四中院院长吴在存介绍,2014年至今年上半年,法院共受理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30件,结案178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有124件案件系由法院作出判决,46件案件系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或各方达成调解协议,诉中案件调撤率为20%,涉案标的额达259亿元。

  数据显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逐年上升,原因主要是金融借款纠纷的产生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在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影响下,债务人偿付能力下降;其次,部分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对贷款方资信状况、担保能力审查不严,导致业务风险增大;再次,当前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债务人利用多种金融融资方式获取资金后逃避债务;另外,金融创新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源动力,但由于创新业务缺乏成熟经验与规范,导致引发新的金融管控风险。

  针对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审判中所呈现出的送达难、调查难、执行难等一系列审理难问题,四中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症结性瓶颈性问题,采取系统化措施和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实现审判机制方式的“八项创新”,有效推动了各类审理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其中包括立案释明规则,为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化解奠定坚实基础;创新诉讼保全担保机制,着力解决“担保难”问题;对于解决“送达难”问题,该院率先向银行发出《关于有效维护金融债权解决“送达难”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的司法建议》;创新建立“立保同步、保调对接”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创新了各方沟通联动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创新运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果,有效破解审判难题,提升审判质效;创新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机制方式,确保债权人利益得到最大限度保护;创新“立审执相衔接”工作机制,确保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调处化解高效有序。

  吴在存告诉记者,通过审判机制方式的创新,该院重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一系列关键指标呈现出明显向好的发展趋势,上诉案件比例从2014年的35.11%下降到今年的15.38%,公告案件占比从2014年的13%下降到今年的5%,管辖异议案件从2014年的占比28.72%下降到今年的11.86%,实际执行率达96.82%,居全市法院之首,适用“立保同步”工作机制保全案件51件,保全标的额达70亿元。各项工作机制方式的创新对于有效破解审理难题、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发挥了重要的功能作用。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指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执行难”是一个长期以来困扰金融审判的大问题。北京四中院的“立保同步”,把思路从执行环节跳出来,把解决执行难问题在立案环节当中去采取措施,在金融审判当中的各种创新经验,从理论上总结推广,共同促进金融审判更有效、更公平、更公正地开展。四中院的审判机制创新有效降低了金融借款中的风险,对维护金融秩序有良好积极的作用。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李阳认为,四中院全方位的创新工作机制,紧密联系审判实践,切实关注金融纠纷变化的新动向、新问题。通过对相关案件的梳理分析总结,及时准确向金融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