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学会分赴浙江广西多地调研

  本报讯(桂研)近日,广西法学会与部分市县法学会工作人员组成4个调研组,由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郭环峰,党组成员、副会长韦军带队,分赴温州鹿城区和百色、崇左、南宁等市县(区)对基层法学会建设情况展开调研。

  这是广西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领导在2016年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课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广西法学会会长温卡华关于“学习‘鹿城经验’打造基层法学会建设‘广西模式’升级版”的指示要求,做出的重要举措。

  据悉,赴温州调研组专程前往温州市鹿城区法学会近距离考察学习。鹿城区法学会办公场所坐落于旧城区,“会员之家”宽大舒适、设施齐全,是凝聚会员人心、开展学术交流和法律服务的重要场所。鹿城区法学会巧妙解决了“人员、场所、经费”问题,形成了“法学人才愿意入会、会员骨干乐意开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人民群众愿意求助、党委政府充分信任”的发展格局。参与调研人员纷纷表示:“鹿城经验”大胆创新,很好地解决了基层法学会“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走出了一条基层法学会建设的“样本”之路,值得学习借鉴。

  赴百色、崇左、南宁调研组对照“鹿城样本”,认真分析评估基层法学会建设现状,总结优势,发现短板,研究今后的发展建设模式。

  调研组总结认为:广西基层法学会建设也有突出的优势,比如百色市法学会探索推行的“律师与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和信访代理机制”被中国法学会誉为“法学理论实践研究的主力军”,全区各市积极开展的“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被中国法学会确定为“打造了青少年特色法治教育的品牌”等。

  调研组也发现了明显短板,主要是思想不够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基层法学会在引领法学法律界的政治方向和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各级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法学人才的凝聚力、吸引力不够,群团组织的功能作用发挥不好;一些法学会干部的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工作开展顾忌太多、不够大胆;全区基层法学会建设参差不齐等。

  调研组认为对于这些问题需要认真总结经验、破解发展难题,着力在体制机制、经费保障、主动作为、社会影响、人才凝聚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