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与办案组织完善”研讨会召开

  本报讯(鄂研) 近日,由人民检察杂志社主办,武汉市法学会、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协办的“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与办案组织完善”专题研讨会暨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顺利召开。

  当天,来自黑龙江、上海、山东、云南、甘肃等地的9位检察机关代表与专家学者就会议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讨论。武汉市法学会会长胡绪鹍,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人民检察杂志社社长徐建波,武汉市汉阳区区委书记徐洪兰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胡绪鹍会长首先感谢了最高检、检察日报社、人民检察杂志社对武汉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的长期关注与支持。他表示,武汉政法、检察系统从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探索出一系列经验,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多方肯定。汉阳区检察院此次召开第十届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可谓是“十年磨一剑”。今年是汉阳区检察院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创办十周年。目前司法改革面临许多问题,需要从基层来破解,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与会代表留下宝贵经验。

  孙光骏检察长肯定了汉阳区检察院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创新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希望该院继续深化认识、总结经验、破解难题。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与办案组织完善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的重要环节,也是此次研讨会的焦点所在。

  人民检察杂志社社长、主编徐建波,副主编庄永廉分别主持了两个单元的主题研讨,与会代表也就内设机构改革与办案组织完善中的难题展开讨论。

  与会者普遍关注司法体制改革后,机构名称设置不规范、称谓不统一给工作带来的影响;利益调整、权力重构,可能导致相关人员心理失衡;改革过渡期,“案多人少”“身兼数职”矛盾可能加剧等问题。

  与会者讨论提出破题之道:着眼于检察官队伍的长远发展,建立充满活力、能上能下的新陈代谢机制;着眼于司法办案组织的优化配置,解决检察辅助人员紧缺的问题;着眼于检察官资源的充分开发,加强检察官的业绩考核。其他与会代表也分别就破题方法进行了交流。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教授莫洪宪,四川大学教授万毅,湖南大学教授谢佑平,湖北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磊对与会代表发言作点评。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齐文远作总点评,他指出改革创新的底气来自理论自信、文化自信,最终来自坚持不懈的理论研究与调研。汉阳区检察院是一支善于学习钻研的检察队伍,希望该院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再接再厉开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