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然保护区违规办证投资商近亿资产打水漂

  贫困县招商引资,在自然保护区内为企业核发采矿许可证,其后又将其收回,致使投资企业面临破产。

 

 

  

  据湖北省咸宁市晨晖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晖公司)反映,2014年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通山县国土资源局为其核发了《采矿许可证》。但是,20163月以“该矿在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为由向晨晖公司下达了《关于停止开采行为收回采矿许可证的通知》。政府提出的积极寻求替代资源、设置过渡期、适当的经济补偿等解决方案始终没有落实,导致该公司面临破产。

    

合法取得各项手续

  

  据了解,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政府为促进地方发展,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晨晖公司,投资《硅微粉及光学玻璃生产基地项目》。据《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记载,该项目总投资2.8亿元。

  2013916日,晨晖公司与通山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硅微粉及光学玻璃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该协议约定,通山县人民政府将该项目视为该县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税收前3年予以全部奖返,后两年按50%奖返;该县全程代办项目建设必需的各类行政许可手续,并允许在项目建设中可以边申请边施工。

  2014217日,通山县国土资源局于向晨晖公司核发了《采矿许可证》。该证有效期限为10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每年5万吨。2015424日,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44月,咸宁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年产5万吨高纯石英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此后,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了晨晖公司对该项目建设。  

  晨晖公司董事长李国良告诉记者:“这些手续办理确实挺快,办事人员服务非常周到,我感到这个地方比较适合发展,所以立即投资6000万元进行了基础建设并购置了生产设备,于20158月公司正式进行生产,并与江西中节能、南玻集团等单位签订了供货合同。”

  记者获悉,晨晖公司在20158月到当年年底的试产期间,已交纳国税地税271万元,同时为当地解决了200多个空闲劳动力,带动了当地一批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及助力。

突如其来的“停工通知”

  正当公司准备加大投资时,一个让李国良没有想到的事发生了……

  2016315日,通山县国土资源局以“该矿在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为由,向晨晖公司下达了《关于停止开采行为收回采矿许可证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和省、市政府督察要求,现责令你矿立即停止一切开采行为,将《采矿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我局,对开采破坏的山体及植被进行恢复治理。

  “文件下达后,在没有任何部门与企业沟通协商的情况下,矿山的道路被强制封锁,水电也强制掐断。”李国良回忆称,“导致设备闲置、贷款、融资、工人工资等问题接踵而来……”

  李国良表示,“供货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也给合作伙伴带来损失巨大,晨晖公司还将面临巨额赔偿。前期的6000多万元的投资,大部分都是融资来的,可现在我连企业都不敢进了,讨债人每天都在企业值守。”

  事发后,李国良多次找有关部门反映诉求,要求解决困难,并于2016323日、418日、56日先后向通山县委、县政府呈报《关于晨晖硅业公司请求县委县政府帮扶支持的报告》《关于晨晖硅业公司再次请求县委县政府帮扶支持的报告》等请求。

  通山县专门针对晨晖公司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2016428日,通山县人民政府向咸宁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开采矿山问题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该报告指出,九宫山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北省通山县境内,1988年升格为省级保护区,200746日,经国务院批准,九宫山自然保护区升格为森林生态系统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由原来的4123公顷扩大到16608.7公顷。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现有6家硅石矿开采企业,均为2007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得批文前办理的相关手续,在6家采矿企业中,只有晨晖硅业有限公司是2024年到期,开采期最长,通山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晨晖硅业有限公司续办的《采矿许可证》进行注销,关于损失赔偿问题,积极谋求通过协调和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对已关停的晨晖硅业有限公司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做好该公司的矿山重新选择审批工作,作为该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基地。

  针对晨晖硅业有限公司的情况,通山县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我县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境内开采矿山问题的情况汇报》材料中提出,要积极寻求替代资源、设置过渡期、适当的经济补偿等解决方案。

    

政府善后还需加速

  

  “5个月过去了,问题没有得到任何处理,我现在去政府有关部门,人人都躲着我,根本没有人去过问。”李国良无奈地说。

  通山县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当时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真实情况确实是为了地方的经济发展,通山县是一个贫困县,该县没有主导产业,没有想到出现这种结果,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帮助晨晖公司解决难题。

  李国良觉得自己有受骗的感觉,他告诉记者:“公司在办理证件、签订协议、项目落地以及正式投产,历经两年时期,通山县有关单位没有任何形式告知该矿山在自然保护区内,并且还给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如果我知道这个地方不能合法经营,我就不会在这个地方进行投资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依据相关规定,通山县国土资源局,不应对《采矿权许可证》办理延期及核发采矿许可证手续。

  根据环保部等国家十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对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已存在的合法探矿权、采矿权和取水权,以及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后各项手续完备且已征得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和取水权,要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在保障探矿权、采矿权和取水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退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然而,如今的晨晖公司厂区停工停电停水,办公楼被封锁,厂内更是荒草蔓延,一片狼藉。厂区的一名值守人员告诉记者,几千万的设备都在地下,因为长期不保养不使用,将会生锈变形,最后变成废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