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枣庄市市中区:刑事被害人获4万元司法救助金
8月9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魏长建带领办案干警来到税郭镇南安城村,将4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在去年交通事故中造成两死两伤的被害人王增科、王增银家中,并表示慰问。
王增科、王增银是市中区检察院审理的被告人孙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的被害人。2015年7月31日,王增科、王增银兄弟两家6口人坐着电动三轮车在去喝娃娃酒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重伤致丧失劳动能力。肇事者虽然负全责但却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从事故发生至今,被害人未拿到肇事者一分钱。这一沉痛的打击摧毁了这两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治疗等费用使被害人的家庭几近倾家荡产,生活陷入困境。而身受重伤的被害人王增科还急需进一步手术治疗。了解这一情况后,该院积极协调,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查、调查核实、提请审批等全部工作,最后为两家被害人申请了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