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

个别省级检察院机关党委长期不换届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牵头,最高检巡视办和省区市党委巡视机构协调配合,对安徽、福建、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六个省级检察院党组进行的第一轮系统内巡视工作结束。最高检党组6个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省级检察院所在地省(区)党委报告了巡视情况。巡视发现有的省级检察院机关党委长期不换届、有的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等问题。

  根据巡视报告,有的省级检察院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凝聚力发挥不够,决策质量不高,执行力不强;个别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政治敏感性不强,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安于现状、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弱化,宗旨意识淡化;少数党组织软弱涣散、风气不正、执纪不严;少数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党章党规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佳,工作得过且过,甚至违纪违法;有的省级检察院普遍存在交纳党费不足额、不及时、不主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从严治检方面发现的问题是:有的省级检察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现象;有的地方检察院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比较突出,超标准接待、违规报销餐费、公款接待游览旅游景点、公款赠送土特产等问题仍有发生;有的省级检察院对违纪违法问题,以组织处理、诫勉谈话代替纪律处分,用检察纪律处分代替党纪处分;有的省级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现象。

  在司法规范化和司法作风方面,巡视组发现,部分地方检察机关扣押管理处理涉案财物不规范,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不严格、居审不分离,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司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地方检察院连续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有的地方律师阅卷难、会见难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个别检察人员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依然存在,执法不公、不廉问题仍有发生。

  对巡视中发现的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或线索,各巡视组经过认真研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报经批准后,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移交相关部门。6个被巡视省级检察院党组对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一致表示,要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担当起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反馈问题深入抓好整改,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