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届全国“法治信访进步奖”评选接受申报
重点关注信访法治化建设领域的创新举措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信访法治化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共同发起设立的首届全国“法治信访进步奖”开始接受项目申报,全国县级及县级以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的信访机构,均可登录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报名参评(网址:www.bjrcsc.gov.cn)。
记者了解到,“法治信访进步奖”是我国第一个由研究机构发起设立,依据科学评价标准和公开评选程序对信访机构的法治化建设工作进行表彰的奖项。其奖励对象是信访机构在推进法治化建设方面体现法治精神、具有创新意义、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具有示范效应的制度、举措。申报奖项的信访机构需拥有专门的机构设置和专职的工作人员。
据活动相关负责人介绍,信访法治化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该奖项的设置将对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发挥积极作用。据评选组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法治信访进步奖”的设置目的在于总结、推广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有益经验;重点关注、推介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创新举措;激励信访机构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开展信访工作;提高信访机构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以推动信访法治化为契机,推进信访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法治信访进步奖”重点考核参评项目的法治意义、创新价值、实施效果、推广价值。“法治信访进步奖”组委会专门组建了由知名专家组成的评选专家委员会,评选专家将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选。奖项评选分为两个阶段,初选阶段从申报项目中选出20名“法治信访进步奖”入围项目,终选阶段将从入围项目中确定10名“法治信访进步奖”和10名“法治信访进步奖提名奖”。
首届全国“法治信访进步奖”从7月15日起至9月10日接受项目申报,初选入围项目将于9月11日至30日向社会公示,并于10月份确定最终评选结果。今后该奖项将每两年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