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北区法院以“四化”抓“四量”提升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成效
去年以来,山东青岛市北区法院面对新旧社会矛盾累积叠加、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强化综合化施策、网格化服务、多元化调处、联动化机制,最大限度掌控变量、遏制增量、消化存量、提升质量,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实效,信访总量和到市集体访、到省进京上访量均得到有效控制。
坚持综合化施策
最大限度掌控社会矛盾变量
一是夯实齐抓共管格局。强化党委政府属地管理和第一责任理念,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构筑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已召开6次常委专题会议,将市交办的重点案件和非访人员全部进行责任分解和细化落实,成立26个化解组和5条工作线,实行人员全部脱产,靠上办案,限期化解。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区、街、居、网格四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立由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等组成的1000人的群众工作队伍,组织120名新提拔科级干部下街道包案,靠在一线专门做化解工作。实行风险评估、研判分析和隐患化解三前置,由“救火”向“防火”转变。妥善化解了内蒙古路匝道复工、天怡景园C区等一批难点问题。
三是夯实调处力量。对重大疑难、牵涉面广的矛盾隐患,按照案件分布领域、化解难易程度、人员活跃级别科学分类,逐案落实“五个一”,即一名包案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今年一季度该区进京非访量同比下降87.5%,非访数量环比呈逐月下降趋势。
做实网格化服务
最大限度遏制社会矛盾增量
一是建立网格化治理机制。以实施 “三化三进”工程为契机,积极推进基层治理网格化,将全区135个社区划分为1049个网格,建立网格工作队伍,推行社区扁平化管理模式,建立“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社会问题联治、管理工作联动、公共服务联抓”的社会治理新机制,有效解决服务群众和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推动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社会力量、广大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广楼院协管会居民自治经验,建立以“百姓协会”命名的群众性社会组织216个,参与会员6000余名,化解矛盾纠纷518起,成功避免“民转刑”案件21起。推广周大姐调解室、桑榆调解团、365党员调解室、代访维权工作室、言和工作室等民间个性化调解室模式,建立312个人民调解组织,建立1622名专兼职调解员队伍,不断充实调解队伍基本信息库、人才数据库和专家信息库,积极推动调解员队伍知识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
三是实施分类调解。针对纠纷复杂难易程度,分类实施“家居式”人民调解、“联席式”行政调解、“重点式”司法调解,成功调处浮山后村村民房屋产权和遗产继承方面的纠纷51起,依法妥善解决了榉林山、海泊河33号地块项目改造、小水清沟村、双山企业改制等一些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实施多元化调处
最大限度消化社会矛盾存量
一是强化调解力度。推动驻法院人民调解室建设,在立案庭、民庭、海琴法庭、浮山新区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开展“社区法律大讲堂”“真情调解进社区”“巡回法庭进社区”等活动,完善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等联动模式。通过开办“婚姻讲堂”等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2319件,成功调解全市首例精神赡养案件,将“常回家看看”依法落到实处。
二是拓展覆盖广度。积极打造法官随时“候诊”的“365法官在线”“赵洁法官调解工作室”“法官@社区”等调解品牌,构建审判、调解、服务“三线联动”的社区司法便民服务体系,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宣传推广。
三是挖掘专业深度。尝试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建立“庭前预调、梯次调解、全程释明”机制,案件调撤率达91.6%。建立行政案件会商平台,自愿撤诉率达57.6%。依托“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委员会”对30余件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联动化机制
最大限度提升社会矛盾调处质量
一是创新“姜东模式”。2010年建立了交警、司法局、法院“三调联动”的交通事故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姜东模式”,妥善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该机构调解案件数和标的额连续四年超过交通事故案件总数的30%。
二是优化联动机制。去年区法院、公安、司法局联合成立区“天平110调解指挥中心”,主要开展治安损害赔偿案件的诉前调解,通过“调解+确认”的方式,形成“诉前介入、联动化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的联动调解新模式,真正实现司法与诉外纠纷化解机制之间的实质化协作。该机制建立以来,联动化解治安案件690余件,司法确认57件,协议履行率达100%,为被侵权人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因治安案件引发的进入诉讼的损害赔偿案件同比下降27.8%。
三是深化联动效果。深入推广“姜东模式”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和“天平110调解指挥中心”经验,不断深化部门联动,针对矛盾热点、难点,组建了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民事、经济纠纷等13个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