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集中管辖改革点构建权益保障新局面

  本报讯(记者张勇) 近年来,江西省检察院将鹰潭市月湖区检察院以集中管辖为契机,找准职能定位,提升司法公信,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理性实践,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找准职能定位,促进未检工作的专业化。该院坚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和“未检”工作思路,力争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专设机构、专人、集中管辖的“一竿到底”工作机制,形成“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加强与区法院、各地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推进统一执法;落实特别程序,加大对批捕、起诉、监禁关口的全程化法律监督,建立量刑建议常态化机制,监督落实分管分押制度。

  提升司法公信,实现办案机制的规范化。该院从检察院分案起诉、法院分案审判等方面落实未成年人的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通过与团区委、区法院会签相应实施办法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出台心理感化、亲情会见、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机制和意见,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帮教预防的体系化。该院积极创新普法模式,再原有普法渠道上新增维权热线、普法信箱、微信公众号,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以校园、社区为预防重点,开展系列送法活动预防犯罪。此外,还与鹰潭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共青团鹰潭市委“帮教实施办法”,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进行帮教,形成以预防犯罪为切入点、多部门联动的帮教预防体系。

  积极理性实践,探索维权路径的特色化。该院依托集中管辖的优势平台,探索形成了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的工作方法,即积极发挥审前程序主导作用,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逐步推行考察帮教跨地区联动机制,探索适合集中管辖特点的未检工作异地协作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聘请心理咨询师对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和治疗;充分保障外来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积极协调建立“起航”特殊观护帮教基地,为外来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措施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