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检察院健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石浩) 日前,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健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案件信息共享制度,旨在实现职务犯罪查办与预防工作效果双提升。建立侦查、预防部门个案材料移送机制,侦查终结后,侦查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法律文书移送预防部门。预防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及时移交侦查部门,并向举报中心备案,做到“以侦带防,以防促侦”;建立适时适度双向介入制度。
办案过程中,侦查部门认为需要开展个案预防的,可及时向预防部门提出建议,并根据办案经验和掌握的犯罪嫌疑人心理特点等,与预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预防部门认为某个案件确有开展预防必要的,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可提前介入案件,适时适度参加提审、讯问,协助调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