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环境司法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周强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班上强调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班在举行“全球气候治理”专题辅导报告会后圆满结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环境司法工作,保障绿色低碳发展,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当天的培训班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作了专题报告。他以“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题,从气候变化的科学事实和我国面临的挑战、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巴黎协定主要内容和影响以及如何通过应对气候变化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保护全球生态安全等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全球气候治理的情况以及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方面作出的贡献。
专题报告结束后,周强指出,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法院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使命感、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各级法院要积极行动起来,通过节约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践行低碳生活等方式,做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实践者、先行者和示范者,推动绿色司法,为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强调,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各类案件。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准确适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依法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环境纠纷,切实保障人民环境权益。要依法妥善审理碳排放、能源节约等涉及气候变化的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司法裁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
周强要求,要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共同保护全球生态安全。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外司法机构、学术机构、国际组织在环境资源司法领域的交流,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务实合作。要拓展环境资源司法的国际视野,认真借鉴域外环境司法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立足我国国情,充分发挥司法智慧,切实解决好中国环境司法实际问题,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有益的“中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