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梅州市消防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聚焦火灾防控 强化责任驱动
本报讯(记者宫利 通讯员陈晓龙)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梅州市消防工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顶层设计,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大力推进法治消防和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消防工作向法治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全市消防工作在创新中取得了长足进步,连续25年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一、大力提升梅州中心城区消防能力
随着梅州城市快速发展,各种致灾因素日益增加,城市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日趋繁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把消防工作列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市委书记黄强、市长谭君铁亲自率队调研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大力提升中心城区消防能力。梅州消防支队党委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奋力攻坚,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研讨修订,最终制订并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升梅州中心城区消防能力的实施意见》,计划用3年时间大力提升中心城区消防能力。2015年12月1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2015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会,对《实施意见》进行宣贯,厘清单位职能,拉出责任清单,明确推进计划,确保工作措施逐级落实。消防能力提升已纳入市政专项规划和各级“十三五”规划,写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文件出台后,《梅州日报》等市主流媒体聚焦民生热点消防问题,大篇幅追踪报道,营造舆论声势;市人大、政协组织开展“提升梅州中心城区消防能力”调研,针对消防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提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提升梅州中心城区消防能力实施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措施。市政府拨付50万元经费启动梅州市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0)修订,“十三五”消防工作规划成为梅州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全市各地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在解决制约消防事业发展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短板”问题上下功夫、谋发展、求突破。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划拨65亩土地,建设(畲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消防站和全市消防实战化训练基地。今年全市共落实经费600多万元建设市政消火栓366个,投入538.9万元购置1辆多功能主战消防车、1辆6吨水罐消防车、1辆微型水罐消防车、1辆16米举高喷射消防车和一批灭火救援器材。
二、创新“三级监管+网格化”消防管理模式
随着梅州经济振兴发展和城区扩容提质,梅州市公共消防设施不适应城市化建设进程、消防安全管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日益凸显,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滞后,消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梅州消防支队党委主动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提请市政府出台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细则和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努力构建全覆盖的消防责任机制,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在科学谋划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市消安委在梅江区探索实践“三级监管+网格化”消防管理模式,召开现场会全市推广,着力解决消防工作“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梅江区是梅州市市委、市政府的所在地,是梅州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辖区覆盖4个镇,3个街道。以往的消防工作,主要依靠消防部门单独负责,出现了防火监督力量严重不足、部分场所监管不到位、火灾隐患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面对严峻的现状,梅江区主动作为,区消安委谢益民主任多次组织专题研讨,结合习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示精神,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梅江区消防监管责任分工暂行规定》,建立起“重点场所”每月自查,镇(街)、行业部门抽查督促,消安委督导检查并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的社会化“三级监管”新路径。
“三级监管”模式实施后,梅江区消安委将“监管对象”分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小场所”和“重点场所”,将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有明确行业部门主管的场所,列为所属行业的“重点场所”;将责任主体不明确的午托、商(市)场、物流(电商)仓库、汽车4S店、青少年宫、老年活动室、农家乐等没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场所,按属地监管原则列为镇(街)的重点场所,“三小场所”纳入镇(街)“网格化”管理,确保了“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梅江区实行的“三级监管”模式,通过“四个三”举措确保工作落实。首先是明确“三级”,将“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镇(街)、行业部门”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为“三个监管(责任)主体”,三管齐下,全面提升消防工作力度;其次是坚持“三查”,推动全区所有“重点场所”每月开展自查自改,镇(街)、行业部门每月对10%的监管场所开展抽查督促,区消安委每月对25%的镇(街)、行业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做到消防安全履职工作“常态化”;再者确保“三落实”,明确落实各镇(街)、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员,落实各镇(街)、行业部门的指导培训,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最后是执行“三公开”,将“重点场所”、责任人等责任清单公开,将消安委主要领导签名审批后的镇(街)、行业消防履职情况公开,将重大消防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情况公开。通过明责、履责、追责,建立起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下一步,梅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还将提请市人大将消防安全“三级监管”模式纳入2017年地方立法范畴,从法律层面明确镇(街)、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赋予相应的消防执法权限,夯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