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与香港交流法院多元纠纷化解经验

  本报讯(□杨斯萍 通讯员安燕玲) 近日,粤港实务研讨会暨全市法院加强调解工作会议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为学习借鉴香港地区先进的调解工作经验,促进两地实务研讨交流,研讨会邀请了香港高等法院、香港律师、香港调解中心等有关人士,与东莞市医调委、市商事调解中心等有关协会人员、两级法院民商事法官等100多人,围绕多元纠纷化解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经验分析。

  在研讨会上,香港高等法院的林文瀚法官和香港和解中心萧咏仪律师分别介绍了香港司法机构推动调解、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做法和经验。最高法院龙飞处长、东莞第二法院江和平庭长则从宏观视角阐述了近年来内地法院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新探索、新举措。

  在总结发言中,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清要求,东莞市两级法院要借鉴香港、国外的调解经验,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诉前联调工作,全面引入第三方调解,建立更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通过强化调解,尽最大努力提高调解率,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东莞市自20113月出台《东莞市关于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以来,依托三个基层法院,搭建了市、区域、镇街三级诉前联调工作平台,建立起具有一定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在“高效化解纠纷,降低司法成本”方面取得不俗的成绩。2011年至今,东莞市共受理各类诉前联调案件30329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数为29766件,调解成功率为98.14%。经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绝大部分都能自动履行,自动履行率达97.15%。不仅减少了纠纷当事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耗费,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东莞市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视和支持,东莞法院将充分发挥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对内不断强化诉前联调工作室的队伍建设,在专职调解员的基础上,增设人民陪审员、专职调解法官、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基层信息联络员等多类别的调解人员。对外则建立调解培训、职业标准等制度建设,推进非诉纠纷解决组织的正规化、职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