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刘运琦)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治区高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自治区高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与研究室副主任郭利柱共同发布新疆法院2015年以来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面的情况,并发布八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5年全疆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审判工作。在刑事审判方面,全区法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判决未成年被告人1220人,占全部刑事被告人的3.5%,未成年被告人中学生109人,占全部未成年被告人人数的8.9%,这一比例较2014年上升3.2%。在民事审判方面,全疆法院始终遵循“积极、优先、亲和、关怀”的审判理念,探索并建立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三优先”、诉讼教育引导、将“圆桌审判”“寓教于审”等特色工作融入审理过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等多项工作机制。

  全疆各级法院在做好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结合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不成熟、控制自身行为能力较弱的特点,延伸司法职能开展多种类型的主题活动,如“送法进校园”“法院公开日”“模拟法庭”“以案讲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好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牵手行动”,全疆法院组织122名少年审判法官作为新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志愿者并开展自治区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对未成年人实刑犯,法官定期开展回访考察工作,帮助其积极回归社会。如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积极创建与社会企业共同帮助未成年犯就业的帮扶机制。